來源:西貢解放報
西貢解放報10月24日報道,10月23日越南中央食品安全衛生部際指導委員會的8個部委代表一緻通過了對含三聚氰胺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的處理措施。
一是對于通過正規貿易進口的含有三聚氰胺的中國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将再出口到中國;
二是對于經檢驗确認未含有三聚氰胺的104.4噸不明來源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在接受處罰後将予以放行,繼續銷售;
三是對于河内牛奶公司使用自中國進口的含三聚氰胺原料奶生産的366.5噸乳制品,18噸含三聚氰胺的伊利牌液态奶以及其他“三無”原料奶共4噸将予以銷毀。
越南衛生部在會上重申,将不頒布三聚氰胺安全含量标準,表示不能讓人們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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