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2008

越南2009年經濟政策三個重要特點

走入2009年後,越南仍將面臨不少挑戰,所以越南政府還要繼續奉行控制通貨膨脹、穩定宏觀經濟以及落實社會民生的目標。此外,我們也有一個新的決心就是主動遏抑經濟的衰退以及合理地將經濟增幅維持在6.5%左右。
這是由政府總理阮晉勇在計畫與投資部日前在河內舉行的“展開2009年經濟社會任務”工作會議上肯定的巨大目標。其中阮晉勇特別強調金融政策、投資刺激以及社會民生等將被列為實現上述目標的三項重要措施。

1、金融政策:據總理表示,越南明年的主要任務仍將是控制通貨膨脹。
“通脹狀況雖然初步得到抑制但是不能主觀,因為引起通脹的基本原因如經濟機構、投資機構、財政年度政策以及金融政策還需要時間加以完善,”為了既穩定宏觀經濟、抑制衰退風險又確保控制通貨膨脹,主要措施包括採取合理的財政年度政策、加大鼓勵發展投資和出口以及確保社會民生。
總理強調,越南將採取有監查的相對放寬的金融政策、下降存款利率以刺激投資,目前已把存款利率縮小到近于世界金融危機發生之前的水準。與此同時,我們還需創造便利條件讓銀行體系能夠有效地活動,確保能夠清賬,不讓銀行體系(包括國有與股份銀行)失去穩定性。 此外財政年度政策的審查需注重為企業減免稅務以維持生產。

2、鼓勵投資和出口活動
總理認為,越南經濟已經是世界經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世界經濟發生變動時,越南的出口也相應會受到影響。
“今年最後兩個月的出口將遭遇不少困難,成衣紡織品、水產、木材製品、橡膠等貨品的出口量和價值均將下降。
”因此,政府要求我們要謀求措施旨在協助出口,其措施包括:債款、利率、稅務、出口手續以及擴展市場等。 今年年底,若越南與日本可以成功簽署“東亞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EPA),成衣紡織品輸往該市場原本10%的稅務將下降到0%。
政府副總理黃中海正在美國加強與該國的交流,促成越南簽署關稅率低的協定。若該協定得到簽署的話,越南輸往美國的3500種貨品的稅率將得到大副下降,比如鳳梨以前輸往美國的徵稅率從15%降到5%。
目前,越南內地的需求也很大。因此,要刺激投資基礎設施及生產活動。鼓勵企業在多種多樣的形勢下參與投資。例如在電力方面投資時不應該只採用BOT投資方式,而要採用BT投資方式。鼓勵各種經濟成分投資包括房地產領域在內的各個專案。

3、確保社會民生
總理指示,黨和國家現有的社會民生政策一定要做好。有一個令人失望的是,在國家貧窮時,給老百姓提供的援助組織方式有一定的不足,使老百姓享受不會實惠。因此,總理要求,政策放行後,各省市要安排好資金並有效地實施,以讓老百姓能夠感受到國家的關心。政府要求不讓人民陷入饑餓。總理表示政府正在盡力實現於2009年1月1日頒佈失業保險政策。

河內土地使用權和土地證新規定

河内市政府剛剛規定,駐地在河内的各類機構有四類情況不得承認土地使用權,七類情況不得頒發土地使用證,具體如下。

四種情況不得承認土地使用權:

(一)未使用的土地、借用的土地、不按規定使用的土地;因缺乏責任而被侵占的土地;違反法律規定用于出租、合資、合作的土地。

(二)按政府總理第9號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土地。

(三)正在用于生產經營服務但不符合用地規劃、對土地造成污染的,按規定要遷走的土地。

(四)按規定要收回用于項目建設的土地。

七種情況下不發放土地使用許可證:

(一)居民區公用土地;

(二)用于BT項目管理的土地;

(三)用于公共工程項目管理的土地;

(四)是用于管理大江、湖泊的土地;

(五)用于公益土地基金的農業用地;

(六)除國家租用、工業區、高新技術區、經濟區用地外,他人承租的土地;

(七)用于管理已收回的土地基金的用地。

4月19日被定為越南民族文化日

來源:中越快網

越南政府總理阮晉勇最近下發決定,把每年4月19日定爲越南民族文化日。

決定指出,确定越南民族文化日的最高目標是發揚全國人民的愛國傳統、民族自豪、責任意識以及保持並發揚民族文化傳統等。

總理要求,每年越南民族文化日的各項活動要切實確保節約,不鋪張浪費,同時活動内容要豐富多彩、富有文化特色,要在基層民族群體的實際需求和願望的基礎上安排組織各項活動,尊重、發揮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保證廣泛吸收各階層人士參與到活動中來。

11/26/2008

越南即將頒布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

越南即將于2009年初實施的新企業所得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優惠稅率:
重要經濟行業的企業可享受15年10%的稅率;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别困難地區的新設立的企業可享受10年20%的稅率。從事教育培訓、醫療、文化、體育和環境保護的企業可終身享受10%的稅率。而農業服務合作社,人民信用基金可終身享受20%的稅率。

二、取消工業區企業自然享有的優惠稅率;

三、企業所得稅減免規定:
特别鼓勵的行業及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别困難的地區新設立的企業仍可享受4免9減半的優惠政策。而對于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地區的企業的再投資最高可享受2免4減半的優惠政策;

四、免減稅的時間計算:
自企業發生應稅收入的第一年算起。如果自企業產生收入的第一年起連續三年沒有發生應稅收入,則自第四年起開始計算。比如,2009年1月1日成立的企業即按上述方法計算。對于2009年1月1日前設立的但到2009年1月1日止已連續三年虧損,則免減稅自2009年開始計算,而如果到2009年企業虧損未滿3年,則從第四年開始計算。

五、減少優惠企業所得稅享受面:
新成立的生產性企業、根據職能部門批准的規劃遷出城鎮的或擴大再投資的、從事油氣及貴重資源勘探開採的、從事有償電子遊戲的不再享受優惠稅率。

越南國籍法對雙重國籍的新規定

國會通過關於定居在國外的越南人在加入外國國籍的同時還可以保留越南國籍的修改後的國籍法。司法部部長何雄強指出:”越南國家公認越南公民具有一個越南國籍”。然而加入越南國籍者在特別的場合得到國家主席同意時仍可以繼續保留外國國籍。該法案說,定居在國外的越南人的越南國籍管理辦法在該法生效日起算,在5年內(從該法生效日)可以跟越南駐外國代表機關登記保留越南國籍。

按規定,對於已放棄越南國籍者還可以回國辦理恢復越南國籍,但需為如下幾種情況之一:
在越南有妻子、丈夫、父母;
在建設和保衛祖國事業中做出積極貢獻,有利於越南國家的人;
在越南進行投資者。

定居在國外的越南人想有越南國籍並具有正當的理由的,經政府同意,仍可以保留越南國籍。
此外,常住越南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加入越南國籍,同時在特別場合,得到國家主席特許者可以加入越南國籍,卻仍保留外國國籍。

11/25/2008

越南中央銀行再度調降越盾基本年利率至11%

作者: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1月2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投資時報
越南中央銀行公告自2008年11月21日日起再度調降越盾基本年利率,自目前之12%至11%,各商業銀行之貸款利率平均調降為16.5%,再融資利率、貼現率及隔夜折款利率分別調降為12%、10%及12%。

越南中央銀行另決定調降存款法定準備率,1年期之存款準備率訂為8%,1年期以上之存款準備率則為2%。

11/14/2008

胡市稅務局公告自本(2008)年11月12日起受理個人所得稅號之申請規定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1月1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2008.11.13

胡市稅務局頃簽發公告受理所得給付機關、組織(含給付勞工薪資的雇主)及稅捐個人申請核發個人所得稅號之登記文件。

登記申請個人所得稅號類別文件包括:
一、機關或組織成立決定書,或個人身份証或護照影本。
二、越南財政部本(2008)年9月30日第84/2008/TT-BTC號公告個人所得稅申請表格格式(越南人及外籍人士適用不同的申請表格)。

該局亦公告各機關及個人自本(2008)年11月12日起,可洽該局或郡縣稅務分局(對越南經營個體戶)或在該局http://www.hcmtax.gov.vn/「個人所得稅輔導欄」下載該等上述表格,俾便填寫後寄送稅務單位。

據該局表示,目前胡市轄區有約200萬個人適用個人所得稅法,其中有160萬個經營個人及20萬公務人員及獨立執業的個人。

11/06/2008

越南政府公告陸路快遞郵寄方式貨品進出口及過境之通關手續新規定

作者:駐胡志明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1月5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投資報2008.11.5

越南財政部頃公告規定使用陸路快遞郵寄方式貨品進出口及過境之通關手續,其中將上述該等進出口及過境貨品分為4種適用不同的通關手續:

一、 凡屬免稅、不課稅、外交待遇及經貿單據及資料的貨品,免適用實際查驗作業,惟於必要時,海關仍可核定使用X光照射機採1%至5%抽檢方式通關。

二、 凡屬應課稅而計稅價500萬盾(約297.62美元)以下的貨品,免接受實際查驗作業,於必要時,海關仍可核定使用X光照射機或手工採1%至5%抽檢方式通關。

三、 凡屬應課稅、計稅價500萬盾以上且適用10%關稅率以下的貨品,應悉數適用X光照射機查驗作業,於必要時,海關可核定使用X光照射機採1%至10%抽檢方式通關。

四、 凡屬專業管理、限制進口、政府規定重點項目及適用10%關稅率以上的貨品,應悉數適用手工查驗作業方式通關。

11/05/2008

平陽省從本(2008)年至今共滋生106起工罷工案件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0月29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 越南勞動部網頁2008.10.29

據平陽省勞動廳綜合資料報告,截至本(2008)年6月前止,該省共有7,968家國內外企業,僱用58萬4,341名越籍勞工,其中女姓勞工佔58.3%。

目前該省外資企業勞工月平均薪資額從130萬至170萬越盾(約77.94至101.92美元),國內企業勞工為120萬至150萬越盾(約71.94至89.93美元)及國營企業則為200萬至250萬越盾(119.9美元至149.88美元)。

該廳對轄區檢查企業執行勞工法情形後指出,在7,968家企業中,僅有32%嚴格執行政府去年第167及第168號公告調升勞工最低薪資額編擬薪資表及梯形薪級表規定,另有若干企業雖已設置其基層工會組織並編擬勞工薪資表,惟不具執行之可行性,主因係該薪資表有甚多薪級及適用調薪時間從2至3 年不等所致。

另據在該省經營5至10年資深而僱用從3,000至1萬名勞工的廠商透露,若執行政府公告企業勞工適用地區最低薪資額時,雇主同時須調升勞工薪資額及調整5%薪資級距,增加廠商營運成本的困擾,特別是對僱用其多名資深而高薪勞工的企業,為此該省有逾60%家企業不予編擬其梯形薪級表,而改以依據勞工年資及勞資協商,每年每人薪資多加10萬至30萬越盾之調薪方式。

平陽省從本(2008)年至今共滋生106起工罷工案件,有約6萬9,000名勞工參與罷工,及3萬7,000名勞工參與78起勞資糾紛案,該等罷工案件數及勞工參與人數均有與日俱增的趨勢,幾乎所有勞工罷工案均未按勞工法規定手續程序執行,主因係省政府權責機關宣導勞工法成效不彰、若干企業違反勞工法規定及物價上漲增加勞工生活負擔等因素所致。該省為制止發生非法罷工,業加強舉辦省政府、雇主及勞工座談會,期盼提升勞資對勞工法之認知,並建立企業勞資和諧關係,同時亦為轄區125家企業舉辦越南政府第11/2008/ND-CP號函,及勞動部財政第07/2008/TT-BLDTBXH-BTC號公告非法罷工造成雇主損失償付規定的說明會。

11/04/2008

預計三種對象可入越南國籍

預計,在越南第12屆國會第4次會議上,國會將審議表決國籍法(修改)。國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潘忠理與媒體就修改法案的新內容交換了意見。

他表示,此次修改國籍法仍堅持一種國籍原則,但是,對一些特殊情況,該原則有相應的補充規定。具體,有三種對象在維持外國國籍的同時可入越南國籍

第一、越南公民的丈夫、妻子、父母親或孩子;

第二、榮獲越南民主共和國、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授予的勳章或榮譽,或為越南建設和保衛祖國事業作出特别貢獻的人;

第三、有利于越南社會經濟、科學的發展和國防安全的人。


除了繼續保持外國國籍之外,修改的國籍法案還規定,對上述三種對象免除在一般情況入越南國籍時的3個要求,包括會說越語連續5年常駐越南足夠條件確保自己的生活

有意見認為,國籍法規定要求常駐越南的時間爲期5年太長。潘忠理對這問題說,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規定。在越南,國會覺得,政府建議時間爲期5年是讓外國人有足夠的時間體會在越南的生活,使他們可以更好的融入越南社會,也可保證其能充分落實越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在回答記者有關一些國家的國籍法規定名譽公民的問題,潘忠理說,越南國籍法不要求該項內容,因為我們認爲,作為越南公民--這一名號已經是一種名譽了。

越南強制企業爲勞動者投保失業險

越南社會保險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10人以上規模企業的勞動者及用工者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終止合同或失業失業時可享有失業保險制度規定相應的權利,如失業補助、培訓及再就業協助等。之外,企業用工者還要給予失業者失業補償金。

11/03/2008

新版(2009年1月1日實施)個人所得稅法--說明資料

越南國會業於2007年11月2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並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此為直接與稅捐機關、所得稅給付組織、各相關機關及個人有關係的新法令,而為協助各機關、單位、組織及各相關組織及個人瞭解該法基本規範內容,胡市稅務局業將該法重點規定系統化並與舊法比對,以知會稅捐人。

本資料於2008年10月31日由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分發取得。

所得稅法/說明資料下載連結:請點擊這裡連結到下載網頁

11/01/2008

新版(越南第12屆第2次國會於2007年11月2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

越南個人所得稅法已於越南國會第12屆第2次會議(2007年11月21日)修法通過,並於2008年9月8日頒布個人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明(2009)年1月1日將生效,該項法律修法方向漸與國際法律接軌,其中有採取撫養親屬扣除額,慈善捐款扣除額,以及增列證券交易所得及股利所得等多項規定,對我旅越台胞影響甚鉅。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2008年10月31日,特與胡志明市稅務局宣導科合作,舉辦新版個人所得稅法之重點說明會,本中譯版本之個人所得稅法與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即為該會議所分發之教材,為使向隅之台灣鄉親也能及時得到此一重要訊息,故小弟特別將此二法重新打字排版好,並且上傳至網路硬碟供需要的人下載之用。

所得稅法及實行細則下載連結:請點擊這裡連結到下載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