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3/2008

新版(2009年1月1日實施)個人所得稅法--說明資料

越南國會業於2007年11月2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並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此為直接與稅捐機關、所得稅給付組織、各相關機關及個人有關係的新法令,而為協助各機關、單位、組織及各相關組織及個人瞭解該法基本規範內容,胡市稅務局業將該法重點規定系統化並與舊法比對,以知會稅捐人。

本資料於2008年10月31日由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分發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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