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個人所得稅法已於越南國會第12屆第2次會議(2007年11月21日)修法通過,並於2008年9月8日頒布個人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明(2009)年1月1日將生效,該項法律修法方向漸與國際法律接軌,其中有採取撫養親屬扣除額,慈善捐款扣除額,以及增列證券交易所得及股利所得等多項規定,對我旅越台胞影響甚鉅。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2008年10月31日,特與胡志明市稅務局宣導科合作,舉辦新版個人所得稅法之重點說明會,本中譯版本之個人所得稅法與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即為該會議所分發之教材,為使向隅之台灣鄉親也能及時得到此一重要訊息,故小弟特別將此二法重新打字排版好,並且上傳至網路硬碟供需要的人下載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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