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2009

越南個人所得稅延後至2009年5月開徵

作者: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
公布日期:民國98年01月13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Vnexpress.net

據越南財政部副部長Do Hoang Anh Tuan稱,個人所得稅新法於本(2009)年1月1日生效,有關薪資所得、工資所得、融資、股票利息、轉讓資本、轉讓經銷權、禮物、獎金及著作作權等皆納入課徵範圍。
但為協助業者及民眾渡過目前經濟困境,越南政府將延後開徵前述收入之個人所得稅,在2009年5月份前主管機關將進一步研商減免徵收對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