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榮軍社會部就業局副局長黎光中稱,實際上越南缺少文化程度高的勞動者,尤其是使用新設備技術的行業。因此,聘用文化程度高的勞動者是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必要性。
2008年3月25日政府的第34號決定稱:各家企業和各個組織聘用的外國勞動者,至少要滿足以下條件,如:確保專業技術水平, 從未犯法、身體健康、在到越南進行工作之前持有勞動許可證。
然而,在一些地方,檢查了各投資商之後發現,許多外國勞動者沒有勞動許可證,也沒有專業技術水平證書。這導緻我國普通勞動情況陷入嚴重失業情況,尤其是在經濟衰退的背景下。
上述情況為國家管理機關,在審批增加國内勞動就業機會的計劃時加大壓力,尤其是農村閑散勞動,都市化和工業化過程從農業轉移到企業的勞動者。
黎光中說,未來一段時間,輸送外國普通勞工到越南工作而沒有勞動許可證的,首先將根據越南的法律規定進行引導處理。隨後,將清查和按照第113號決定對違法行爲進行處罰行政。
如果業主和投標商故意不執行,勞動榮軍社會廳將發出文件,建議公安部部長,把外國普通勞動者驅逐出越南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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