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4/2009

越南財政部草擬有關企業產生之滙率差額,可計入企業之支出項目規定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2009.7.14

越南財政部正草擬有關處理企業會計產生滙率差額,以認定為企業支出及課稅所得之規定。

依該草案,企業生產經營包括基本建設活動於計稅期內產生的所有滙率差額,可計入企業該期財務會計或營業額。

對於企業應收的債款外滙債款的滙差,企業亦應將其損益計入計稅期,以認定企業支出及課徵企業營所稅之依據。

7/07/2009

你要錢?還是快樂?

越南是亞洲最幸福的國家??

英國智庫新經濟基金會(New Economics Foundation)4日公佈了快樂星球指數(HPI)報告,在考量了世界各國人民的平均壽命、生活滿意度,以及人均資源消耗等標準後,人口不足500萬的哥斯大黎加以最高分,登上全球最幸福、最環保國家的寶座。越南成為排名最高的亞洲國家,名列第5。

八大工業國集團(G8)下周要在義大利召開高峰會,最受關注者當然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及通貨緊縮等可顯示經濟復蘇的指標,但是新經濟基金會第二度發表的HPI報告稱頌綠活的另類標準,為「財富買不到快樂」下了新注解。

哥斯大黎加位於巴拿馬和尼加拉瓜之間,因為生活滿意度高、平均壽命長達78.5歲及使用的能源有99%來自再生能源,在滿分為100的HPI指數中得分76.1,傲視全球。

越南以生活滿意度達6.5、平均壽命長達73.7歲,是亞洲的第一國家而列入前十位。

這份「HPI指數:為什麼優質生活不必危害地球」的報告發現,在全球143個受評比的國家中,拉丁美洲國家表現普遍較佳,有九國擠進全球前十名;撒哈拉沙漠以南國家最糟,辛巴威在世界各國中墊底

其他的東南亞國家/地區的排名為:菲律賓(排第14位)、印尼(排第16位)、老撾(排名19位)、馬來西亞(排第33位)、泰國(排第41位)、新加坡(排第49位)、柬埔寨(排名80位)。

相反,富裕國家的排名並不突出:義大利排名第69 位、法國(第71位)、英國(第74位)、日本(第75位)、加拿大(第89位)、澳大利亞(第102位)、俄羅斯(第108位)、美國(第114位)。

---------------------------------------- 另一個看法 --------------------------------

經濟學裡一直有一個叫「Easterlin paradox」理論,這理論是在說,通常一個國家人民均收入提高,人民快樂指數並不會跟著提高

在這個錯覺下,大部份國家的議員拚命的喊:「大家變有錢,卻愈來愈不快樂」,於是要政府不要蓋電廠、高鐵、港口,應該拚命蓋公園、單車道、文化設施、民族藝術……

但最近,華頓商學院兩位年輕學者認為當年引到那個結論的實驗方法有誤,因為以前都只是在各國找「幾千位」作市調,樣本太小,現在他們有了較充足的資料、較大的樣本數,兩位學者直接比對了全球各國家年收入及快樂指數的資料,結果發現:年收入較高的國家的住民,永遠都比收入低的國家還要快樂,而且還沒發現一個「快樂天花板」!

你說,怎麼可能?同樣是送100美元給美國人和非洲人,非洲人快樂的程度,一定遠超過美國人吧!

但,這份研究強調,是以各地的標準來看,而且快樂指數是以「百分比」來看,也就是說,只要財產增加10%,快樂也會提升10%

此外,這份研究還找到為何「美國」相較於歐洲各國與日本,雖然收入增加但快樂不變,是因為美國的成長主要來自少數金字塔頂端的有錢人,因此國民的快樂水平不變。總而言之,言而總之,這研究說,整個地球有一個不變的定律:有錢的人,比較快樂

在景氣如此不明朗的此刻,講這篇報導,實在沒什麼意思。我提到這份研究,是想引發下一篇報導。通常,看到這種報導,我們有邏輯的人,第一個要問的問題一定是──

「有沒有可能是,快樂的人比較容易有錢?」

以致於,那些快樂的國家,就會愈來愈有錢?最後我們再看看結果,會呈現出「有錢的人就是比較快樂」的假像?

到底是有錢的人才會快樂,還是,快樂的人才會有錢
昨晚在一個角落,看到了一篇奇怪的新聞稿,它提到一個自由工作者在賣東西的新方法。美國有許多「Home Business」的事業機會,類似直銷,裡面強調都是「加入我,就可以賺大錢」,事實上,依它的規畫,只要大家都認為可行,其實大家真的都會賺錢,問題是,若以「賺錢」為號召,每一家都這樣喊,錢就變得不美麗,話語也變得銅臭沖天,叫人不敢接近!

所以,近年這種「home business」、無本創業的生意機會,他們傳達的往往是「一邊工作,一邊玩樂」,或是「一邊工作,一邊環保」。這些事業開始強調的是lifestyle,不要再受辦公室的拘束,不要再有上司的壓力,自己開業,自己當老闆,擁有時間陪家人,每年都有免費旅遊……。這些事業機會,都希望人們先「快樂起來」,快樂起來後,人就會變得更積極、更上進、更有精神、更會利用時間每分每秒……當然,當一個人這麼努力的時候,「錢」只是一個遲早會進來的附屬品。

但,連這個「一邊玩樂、一邊工作」的方向也已經大家都在做,叫人有點索然無味,而且在經濟不景氣此刻,還在玩樂,好像有一個地方,「支柱不夠」

於是那篇新聞稿裡的主角,也就是這位叫做「Ben」的美國仁兄,就很有意思了,他的這個網站Ask4Ben.com,只是美國網路上千千萬萬的類似的獨立販賣者的其中一位,網站做得很爛,一點也不起眼,但,他想出一個巧妙的辦法:

將「宗教」和「直銷」來結合

網站上開頭就說:「我正式的被保祐了,這些並不是只有關於錢而已!」一邊說上帝是怎麼愛他,他怎麼愛上帝,他想告訴大家,怎麼在賺錢的時候,同時還是信著宗教。

我不禁突然想到,亂世的時候,宗教是人們的力量,在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宗教力量來導向賺錢,或許會是一大力量,在最近的低迷的氣氛,或許這個Ben先生可以得到一些意外收獲。

我們已經知道,亞洲這邊也有些直銷商賣的是宗教商品,多多少少有些爭議,那這個Ben先生其實不是公司,只是一個單一的推廣者,注意喔,他不是販賣宗教商品,他只是在推廣,怎麼擁有一個充滿信仰的生活,同時還賺錢。他不斷的使用「如何賺錢賺得正正當當」(righteous),「哪裡有誠懇的生意機會」(honest opportunity)、但他也大量的使用著「很好賺」(lucrative)的字詞。

他自己說,他會比其他臭摸摸的直銷公司都還更「個人導向」(personal touch),他試圖將他的生活與他的信仰告訴你。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方向。

此外,我也發現,幾乎現在每一個上班族,在年輕的時候多多少少接觸過直銷或這類領域,有些在學生時代甚至曾經參加過,但現在,要他們談起「那段經驗」,大部份的人都傾向咬牙切齒,不然就冷漠的揮揮大手,好像當時年紀小,走了一段錯路,不值得一提?但,我總是想知道的是,難道,當時這樣努力了幾個月至幾年的時間,得到的唯一經驗只是「直銷不能碰?」、「人們不能信?」

我深深不認為如此。

我認為,有一部份,這些人已經學到了,已經偷偷的放在心理、帶著走了。

那個東西,就是「賺錢以外的快樂」。

應該說,還沒賺錢,就先開始的「快樂」。

直銷或home business,都是先「預支夢想」的行業,它先告訴你夢想,並且讓你沉浸在夢想之中,在沒有金錢交易下,大家聚在一起,聽聽台上的人怎麼完成夢想,沉浸在夢想之中,是合法且健康的。這可以說,是讓年輕人預先「體驗」一種快樂,這快樂,是確確實實的存在的。

而抱著這樣的快樂,繼續的努力賺錢,錢也確實會進來的!

但,在我們一般上班族的產業中,卻很少有這麼簡單的「快樂 + 工作」案例,上班族早就默默信奉著「有錢就會快樂」,從來不相信「快樂才會有錢」,但並不表示,快樂不重要!

這就是我看到Ben先生的感覺,他在做什麼,我到現在還不知道,也懶得去學習他那套什麼賺錢計畫,但,我喜歡他面對賺錢的一種快樂、樂觀、正面的心態,很積極、很坦白、很直率,很快樂。

所以,到底是快樂的人比較有錢,還是有錢的人比較快樂?

有個不錯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7/02/2009

越南自本(2009)年7月1日開始實施國籍法、醫療保險法、陸路交通法、民事案執行法以及法院案費和規費法新版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財政部網頁2009.6.30

越南將自本(2009)年7月1日起實施多項法律修訂案如下:

一、 越南國籍法:越南政府仍維持越南個人持單一國籍的政策,對申請入籍越南的外籍人士或重新入籍越南的定居海外越南人,應取得越南國家主席之核准。對定居海外而未辦理放棄越南國籍的越南人,在越南國籍法新版生效後五年期間內,應向其定居地的代表越南機構,辦理保留越南國籍之登記。

二、 醫療保險法:該法將適用於24種不同的對象,其中有11種對象享受由國家預算提撥之醫療保險費,例如6歲以下兒童、對革命有貢獻者、退休軍人、高齡及貧窮人士等。繳交醫療保險費的上限為6%,政府將依據各個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情形而制定上繳額度比例及享受政府補助醫療保險費對象。除越南衛生部長規定在中央或省級醫療單位登記享受醫療保險診治的對象外,所有參加醫療保險的人士,應向其居住地的坊社區或縣郡級醫療單位登記診療。

三、 陸路交通法:增列機車及自行車可增載兒童的年齡、機車騎士及其載運人士均須戴上安全帽等。

四、 民事案件執行法:民事案件執行人分為3等級(初、中及高級),將以考試方式任命執行人,民事案追訴期限從3 年調升為5年。

五、 法院案費及規費法:法院案費及規費法規範適用的對象(刑事、民事及行政案),案費及規費之繳交手續及免徵條件及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