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6/2008

推薦:越南“經濟危機” 忽悠出來的危機?

以下這篇文章,值得您花幾分鐘的時間閱讀瀏覽.....

2008年5月28日美國著名投資銀行摩根士丹利發表了一份讓世人震驚的報告,宣稱越南正面臨一場類似于1997年泰國泰铢的“貨币危機”,報告指出越南已經出現了很多釀成危機的基本因素,其中包括高估的貨币币值、經濟處于危險的失衡狀态以及偏低的外彙儲備。此外,12個月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彙交易顯示,交易員們正在押注越南盾兌美元未來一年會貶值39%。

  報告認爲,越南盾可能會重蹈泰铢的覆轍。當時,由于投機者認爲泰铢估值過高而大量抛售,導緻泰铢兌美元貶值45%。目前,越南地産價格下跌的同時,國内不良貸款數額可能上升,越南盾可能面臨類似(泰铢)的下行風險,它的貶值可能會在本地區蔓延。

  “大摩”的報告無異于一枚重磅炸彈,在全球掀起了一陣強烈的沖擊波。高盛、雷曼兄弟等國際一流投行緊跟其後,相繼發布了針對越南并不樂觀的研究報告和風險提示(詳全文... )

12/03/2008

恐人口過多 越南決定限制夫妻生第三胎

隨著經濟條件好轉,越南的人口也越來越多,這使得越南政府決定推動“兩個恰恰好”的計劃生育措施,而無法達到目標的地方官員,也將受到處分。

據德通社報導,越南衛生部表示,越南政府已經決定,要採取措施,推動家庭計畫,同時限制夫婦生第三胎。

報導說,越南目前人口有八千六百萬,部份地區人口密度之高,在亞洲是屬一屬二的。

報導指出,越南之所以決定要積極限制夫妻生第三胎,除了是因為必須先有效控制越南人口之外,同時也是擔心過多的嬰幼兒,會增加越南社會的負擔,削減越南的經濟成長成果。

11/29/2008

越南2009年經濟政策三個重要特點

走入2009年後,越南仍將面臨不少挑戰,所以越南政府還要繼續奉行控制通貨膨脹、穩定宏觀經濟以及落實社會民生的目標。此外,我們也有一個新的決心就是主動遏抑經濟的衰退以及合理地將經濟增幅維持在6.5%左右。
這是由政府總理阮晉勇在計畫與投資部日前在河內舉行的“展開2009年經濟社會任務”工作會議上肯定的巨大目標。其中阮晉勇特別強調金融政策、投資刺激以及社會民生等將被列為實現上述目標的三項重要措施。

1、金融政策:據總理表示,越南明年的主要任務仍將是控制通貨膨脹。
“通脹狀況雖然初步得到抑制但是不能主觀,因為引起通脹的基本原因如經濟機構、投資機構、財政年度政策以及金融政策還需要時間加以完善,”為了既穩定宏觀經濟、抑制衰退風險又確保控制通貨膨脹,主要措施包括採取合理的財政年度政策、加大鼓勵發展投資和出口以及確保社會民生。
總理強調,越南將採取有監查的相對放寬的金融政策、下降存款利率以刺激投資,目前已把存款利率縮小到近于世界金融危機發生之前的水準。與此同時,我們還需創造便利條件讓銀行體系能夠有效地活動,確保能夠清賬,不讓銀行體系(包括國有與股份銀行)失去穩定性。 此外財政年度政策的審查需注重為企業減免稅務以維持生產。

2、鼓勵投資和出口活動
總理認為,越南經濟已經是世界經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世界經濟發生變動時,越南的出口也相應會受到影響。
“今年最後兩個月的出口將遭遇不少困難,成衣紡織品、水產、木材製品、橡膠等貨品的出口量和價值均將下降。
”因此,政府要求我們要謀求措施旨在協助出口,其措施包括:債款、利率、稅務、出口手續以及擴展市場等。 今年年底,若越南與日本可以成功簽署“東亞經濟夥伴關係協定”( EPA),成衣紡織品輸往該市場原本10%的稅務將下降到0%。
政府副總理黃中海正在美國加強與該國的交流,促成越南簽署關稅率低的協定。若該協定得到簽署的話,越南輸往美國的3500種貨品的稅率將得到大副下降,比如鳳梨以前輸往美國的徵稅率從15%降到5%。
目前,越南內地的需求也很大。因此,要刺激投資基礎設施及生產活動。鼓勵企業在多種多樣的形勢下參與投資。例如在電力方面投資時不應該只採用BOT投資方式,而要採用BT投資方式。鼓勵各種經濟成分投資包括房地產領域在內的各個專案。

3、確保社會民生
總理指示,黨和國家現有的社會民生政策一定要做好。有一個令人失望的是,在國家貧窮時,給老百姓提供的援助組織方式有一定的不足,使老百姓享受不會實惠。因此,總理要求,政策放行後,各省市要安排好資金並有效地實施,以讓老百姓能夠感受到國家的關心。政府要求不讓人民陷入饑餓。總理表示政府正在盡力實現於2009年1月1日頒佈失業保險政策。

河內土地使用權和土地證新規定

河内市政府剛剛規定,駐地在河内的各類機構有四類情況不得承認土地使用權,七類情況不得頒發土地使用證,具體如下。

四種情況不得承認土地使用權:

(一)未使用的土地、借用的土地、不按規定使用的土地;因缺乏責任而被侵占的土地;違反法律規定用于出租、合資、合作的土地。

(二)按政府總理第9號規定不能繼續使用的土地。

(三)正在用于生產經營服務但不符合用地規劃、對土地造成污染的,按規定要遷走的土地。

(四)按規定要收回用于項目建設的土地。

七種情況下不發放土地使用許可證:

(一)居民區公用土地;

(二)用于BT項目管理的土地;

(三)用于公共工程項目管理的土地;

(四)是用于管理大江、湖泊的土地;

(五)用于公益土地基金的農業用地;

(六)除國家租用、工業區、高新技術區、經濟區用地外,他人承租的土地;

(七)用于管理已收回的土地基金的用地。

4月19日被定為越南民族文化日

來源:中越快網

越南政府總理阮晉勇最近下發決定,把每年4月19日定爲越南民族文化日。

決定指出,确定越南民族文化日的最高目標是發揚全國人民的愛國傳統、民族自豪、責任意識以及保持並發揚民族文化傳統等。

總理要求,每年越南民族文化日的各項活動要切實確保節約,不鋪張浪費,同時活動内容要豐富多彩、富有文化特色,要在基層民族群體的實際需求和願望的基礎上安排組織各項活動,尊重、發揮各民族的風俗習慣,保證廣泛吸收各階層人士參與到活動中來。

11/26/2008

越南即將頒布實施新企業所得稅法

越南即將于2009年初實施的新企業所得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優惠稅率:
重要經濟行業的企業可享受15年10%的稅率;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别困難地區的新設立的企業可享受10年20%的稅率。從事教育培訓、醫療、文化、體育和環境保護的企業可終身享受10%的稅率。而農業服務合作社,人民信用基金可終身享受20%的稅率。

二、取消工業區企業自然享有的優惠稅率;

三、企業所得稅減免規定:
特别鼓勵的行業及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别困難的地區新設立的企業仍可享受4免9減半的優惠政策。而對于在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地區的企業的再投資最高可享受2免4減半的優惠政策;

四、免減稅的時間計算:
自企業發生應稅收入的第一年算起。如果自企業產生收入的第一年起連續三年沒有發生應稅收入,則自第四年起開始計算。比如,2009年1月1日成立的企業即按上述方法計算。對于2009年1月1日前設立的但到2009年1月1日止已連續三年虧損,則免減稅自2009年開始計算,而如果到2009年企業虧損未滿3年,則從第四年開始計算。

五、減少優惠企業所得稅享受面:
新成立的生產性企業、根據職能部門批准的規劃遷出城鎮的或擴大再投資的、從事油氣及貴重資源勘探開採的、從事有償電子遊戲的不再享受優惠稅率。

越南國籍法對雙重國籍的新規定

國會通過關於定居在國外的越南人在加入外國國籍的同時還可以保留越南國籍的修改後的國籍法。司法部部長何雄強指出:”越南國家公認越南公民具有一個越南國籍”。然而加入越南國籍者在特別的場合得到國家主席同意時仍可以繼續保留外國國籍。該法案說,定居在國外的越南人的越南國籍管理辦法在該法生效日起算,在5年內(從該法生效日)可以跟越南駐外國代表機關登記保留越南國籍。

按規定,對於已放棄越南國籍者還可以回國辦理恢復越南國籍,但需為如下幾種情況之一:
在越南有妻子、丈夫、父母;
在建設和保衛祖國事業中做出積極貢獻,有利於越南國家的人;
在越南進行投資者。

定居在國外的越南人想有越南國籍並具有正當的理由的,經政府同意,仍可以保留越南國籍。
此外,常住越南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加入越南國籍,同時在特別場合,得到國家主席特許者可以加入越南國籍,卻仍保留外國國籍。

11/25/2008

越南中央銀行再度調降越盾基本年利率至11%

作者: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1月2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投資時報
越南中央銀行公告自2008年11月21日日起再度調降越盾基本年利率,自目前之12%至11%,各商業銀行之貸款利率平均調降為16.5%,再融資利率、貼現率及隔夜折款利率分別調降為12%、10%及12%。

越南中央銀行另決定調降存款法定準備率,1年期之存款準備率訂為8%,1年期以上之存款準備率則為2%。

11/14/2008

胡市稅務局公告自本(2008)年11月12日起受理個人所得稅號之申請規定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1月1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2008.11.13

胡市稅務局頃簽發公告受理所得給付機關、組織(含給付勞工薪資的雇主)及稅捐個人申請核發個人所得稅號之登記文件。

登記申請個人所得稅號類別文件包括:
一、機關或組織成立決定書,或個人身份証或護照影本。
二、越南財政部本(2008)年9月30日第84/2008/TT-BTC號公告個人所得稅申請表格格式(越南人及外籍人士適用不同的申請表格)。

該局亦公告各機關及個人自本(2008)年11月12日起,可洽該局或郡縣稅務分局(對越南經營個體戶)或在該局http://www.hcmtax.gov.vn/「個人所得稅輔導欄」下載該等上述表格,俾便填寫後寄送稅務單位。

據該局表示,目前胡市轄區有約200萬個人適用個人所得稅法,其中有160萬個經營個人及20萬公務人員及獨立執業的個人。

11/06/2008

越南政府公告陸路快遞郵寄方式貨品進出口及過境之通關手續新規定

作者:駐胡志明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1月5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投資報2008.11.5

越南財政部頃公告規定使用陸路快遞郵寄方式貨品進出口及過境之通關手續,其中將上述該等進出口及過境貨品分為4種適用不同的通關手續:

一、 凡屬免稅、不課稅、外交待遇及經貿單據及資料的貨品,免適用實際查驗作業,惟於必要時,海關仍可核定使用X光照射機採1%至5%抽檢方式通關。

二、 凡屬應課稅而計稅價500萬盾(約297.62美元)以下的貨品,免接受實際查驗作業,於必要時,海關仍可核定使用X光照射機或手工採1%至5%抽檢方式通關。

三、 凡屬應課稅、計稅價500萬盾以上且適用10%關稅率以下的貨品,應悉數適用X光照射機查驗作業,於必要時,海關可核定使用X光照射機採1%至10%抽檢方式通關。

四、 凡屬專業管理、限制進口、政府規定重點項目及適用10%關稅率以上的貨品,應悉數適用手工查驗作業方式通關。

11/05/2008

平陽省從本(2008)年至今共滋生106起工罷工案件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10月29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 越南勞動部網頁2008.10.29

據平陽省勞動廳綜合資料報告,截至本(2008)年6月前止,該省共有7,968家國內外企業,僱用58萬4,341名越籍勞工,其中女姓勞工佔58.3%。

目前該省外資企業勞工月平均薪資額從130萬至170萬越盾(約77.94至101.92美元),國內企業勞工為120萬至150萬越盾(約71.94至89.93美元)及國營企業則為200萬至250萬越盾(119.9美元至149.88美元)。

該廳對轄區檢查企業執行勞工法情形後指出,在7,968家企業中,僅有32%嚴格執行政府去年第167及第168號公告調升勞工最低薪資額編擬薪資表及梯形薪級表規定,另有若干企業雖已設置其基層工會組織並編擬勞工薪資表,惟不具執行之可行性,主因係該薪資表有甚多薪級及適用調薪時間從2至3 年不等所致。

另據在該省經營5至10年資深而僱用從3,000至1萬名勞工的廠商透露,若執行政府公告企業勞工適用地區最低薪資額時,雇主同時須調升勞工薪資額及調整5%薪資級距,增加廠商營運成本的困擾,特別是對僱用其多名資深而高薪勞工的企業,為此該省有逾60%家企業不予編擬其梯形薪級表,而改以依據勞工年資及勞資協商,每年每人薪資多加10萬至30萬越盾之調薪方式。

平陽省從本(2008)年至今共滋生106起工罷工案件,有約6萬9,000名勞工參與罷工,及3萬7,000名勞工參與78起勞資糾紛案,該等罷工案件數及勞工參與人數均有與日俱增的趨勢,幾乎所有勞工罷工案均未按勞工法規定手續程序執行,主因係省政府權責機關宣導勞工法成效不彰、若干企業違反勞工法規定及物價上漲增加勞工生活負擔等因素所致。該省為制止發生非法罷工,業加強舉辦省政府、雇主及勞工座談會,期盼提升勞資對勞工法之認知,並建立企業勞資和諧關係,同時亦為轄區125家企業舉辦越南政府第11/2008/ND-CP號函,及勞動部財政第07/2008/TT-BLDTBXH-BTC號公告非法罷工造成雇主損失償付規定的說明會。

11/04/2008

預計三種對象可入越南國籍

預計,在越南第12屆國會第4次會議上,國會將審議表決國籍法(修改)。國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潘忠理與媒體就修改法案的新內容交換了意見。

他表示,此次修改國籍法仍堅持一種國籍原則,但是,對一些特殊情況,該原則有相應的補充規定。具體,有三種對象在維持外國國籍的同時可入越南國籍

第一、越南公民的丈夫、妻子、父母親或孩子;

第二、榮獲越南民主共和國、越南南方共和臨時革命政府、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授予的勳章或榮譽,或為越南建設和保衛祖國事業作出特别貢獻的人;

第三、有利于越南社會經濟、科學的發展和國防安全的人。


除了繼續保持外國國籍之外,修改的國籍法案還規定,對上述三種對象免除在一般情況入越南國籍時的3個要求,包括會說越語連續5年常駐越南足夠條件確保自己的生活

有意見認為,國籍法規定要求常駐越南的時間爲期5年太長。潘忠理對這問題說,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規定。在越南,國會覺得,政府建議時間爲期5年是讓外國人有足夠的時間體會在越南的生活,使他們可以更好的融入越南社會,也可保證其能充分落實越南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在回答記者有關一些國家的國籍法規定名譽公民的問題,潘忠理說,越南國籍法不要求該項內容,因為我們認爲,作為越南公民--這一名號已經是一種名譽了。

越南強制企業爲勞動者投保失業險

越南社會保險法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10人以上規模企業的勞動者及用工者必須參加失業保險。參加失業保險的勞動者在終止合同或失業失業時可享有失業保險制度規定相應的權利,如失業補助、培訓及再就業協助等。之外,企業用工者還要給予失業者失業補償金。

11/03/2008

新版(2009年1月1日實施)個人所得稅法--說明資料

越南國會業於2007年11月2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並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此為直接與稅捐機關、所得稅給付組織、各相關機關及個人有關係的新法令,而為協助各機關、單位、組織及各相關組織及個人瞭解該法基本規範內容,胡市稅務局業將該法重點規定系統化並與舊法比對,以知會稅捐人。

本資料於2008年10月31日由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分發取得。

所得稅法/說明資料下載連結:請點擊這裡連結到下載網頁

11/01/2008

新版(越南第12屆第2次國會於2007年11月21日通過)個人所得稅法

越南個人所得稅法已於越南國會第12屆第2次會議(2007年11月21日)修法通過,並於2008年9月8日頒布個人所得稅法施行細則,明(2009)年1月1日將生效,該項法律修法方向漸與國際法律接軌,其中有採取撫養親屬扣除額,慈善捐款扣除額,以及增列證券交易所得及股利所得等多項規定,對我旅越台胞影響甚鉅。

駐胡志明市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2008年10月31日,特與胡志明市稅務局宣導科合作,舉辦新版個人所得稅法之重點說明會,本中譯版本之個人所得稅法與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即為該會議所分發之教材,為使向隅之台灣鄉親也能及時得到此一重要訊息,故小弟特別將此二法重新打字排版好,並且上傳至網路硬碟供需要的人下載之用。

所得稅法及實行細則下載連結:請點擊這裡連結到下載網頁

10/27/2008

新山一機場發生火災

越南南部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27日淩晨發生火災,造成重大财産損失,所有國内航班被迫暫時取消,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越南媒體援引新山一國際機場開發公司總經理潘黎歡的話說,大火起燃在貴賓候機室,當時貴賓室大門緊鎖,發現起火時火勢已蔓延開來。所有國 内候機室,包括貴賓室及機場餐廳在火災中毀壞嚴重。由于火災發生時沒有航班起降,候機室内沒有乘客,所以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調查之中。

新山一國際機場位于胡志明市中心以北約8公裏處,是越南面積最大及運輸最繁忙的機場。機場候機室總面積約爲10萬平方米。

越南的五大主要宗教

佛教:
越南最大的宗教。越南佛教最原始是從印度傳入,大約在第一世紀初,印度商人已經經由海路進入越南了,其中有許多佛教徒的商人。因此,佛教開始傳入了越南。東漢末年,大乘佛教從中國傳入越南,越南人稱爲「北宗」。十世紀後,被尊爲國教。小乘佛教從泰國和柬埔寨傳入,稱之爲「南宗」。目前全國佛教徒約5000萬人。其中又以信大乘佛教者居多。

天主教:1533年傳入越南,發展迅速。法國統治時期取得合法地位。目前有信徒約300多萬,南方的同奈省是越南天主教友最多的地區,教堂林立。位于胡志明市中心的哥德式聖母大教堂是該市的重要旅遊景點,教堂前的「巴黎公社廣場」上豎立手捧地球的巨大聖母像。海濱度假城市頭頓的耶稣山上,矗立着32米高的巨型耶稣像。 (建于1974年)。前阮朝的南芳皇後和南越總統吳廷琰都笃信天主教。越南現在使用的拼音文字,也是一位法國耶稣會傳教士羅德(Alexandre de Rhodes)所發明。

基督新教:
1893年傳入西貢,但遭法國殖民當局的禁止。直到1920年,宣道會在越南打穩基礎。基督新教現有不少信徒,主要分布在河内、海防、河西、承天、廣南-岘港、波萊古、平順等地。

高台教:
是1926年吳文昭、黎文忠揉和佛教、基督教、道教、儒教創立的本土宗教。全稱爲「大道三期普渡高台教」。信奉孔子(人道)、姜太公(神道)、耶稣(聖道)、老子(仙道)、釋迹(佛道)。越南南部的西甯、迪石等地的京族農民大部分信仰高台教,每日6點、12點、18點、24點要焚香誦經。

和好教:
1939年黃富楚創立。該教爲佛教的變體,但不建寺廟,用一塊紅布代替神像,供品爲鮮花和清水。流行于越南南部的安江、同塔梅、河仙、東川等地。 此外,由于受到中國傳統儒家文化影響,在越南祭祖的習俗也頗普遍。

10/25/2008

越南不認可三聚氰胺安全含量标準

來源:西貢解放報

西貢解放報10月24日報道,10月23日越南中央食品安全衛生部際指導委員會的8個部委代表一緻通過了對含三聚氰胺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的處理措施。

一是對于通過正規貿易進口的含有三聚氰胺的中國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将再出口到中國;

二是對于經檢驗确認未含有三聚氰胺的104.4噸不明來源的乳粉、乳原料及含乳制品,在接受處罰後将予以放行,繼續銷售;

三是對于河内牛奶公司使用自中國進口的含三聚氰胺原料奶生産的366.5噸乳制品,18噸含三聚氰胺的伊利牌液态奶以及其他“三無”原料奶共4噸将予以銷毀。

越南衛生部在會上重申,将不頒布三聚氰胺安全含量标準,表示不能讓人們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食品。

越南外資企業自2009年1月1日起開徵工會費

作者: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及時間:Vietnam News


依據越南政府總理頃發佈之第133/2008/QD-TTg號決定,自明(2009)年1月1日起,在越之外資企業應繳付企業每月發放薪資額1%之工會費,總理已指示越南總工會及越南計畫投資部研擬相關施行細則。 據越南計畫投資部官員稱,為鼓勵外商前來越南投資,越南政府曾於1999年發佈第53/1999/QD-TTg號取消工會費。

現今新規定之工會費僅為恢復1999年之規定,係越商目前應付之工會費的一半。 外資企業咸認為新發佈之工會費將增加其生產成本,目前該等企業亦受到通貨膨脹、勞工成本高漲之多重影響。據估計,至今年年底越南通貨膨脹率介於25至27%間,勞工成本增加30至50%,將大幅減少越南吸引外人投資之競爭力。

越南自2009年起調高國營企業與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

作者:駐越南代表處經濟組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


越南政府於2008年10月10日發布有關調整國營企業員工最低薪資之第110/2008/ND-CP號議定及有關調整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之第111/2008/ND-CP號議定。據前述2個議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國營企業員工最低薪資每月調漲11至18萬越盾左右,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每月調漲12至20萬越盾左右,並將3區分級改為4區分級。

第1分區國營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80萬/月,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120萬/月;

第2分區國營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74萬/月,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108萬/月;

第3分區國營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69萬/月,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95萬/月;

第4分區國營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65萬/月,外資企業員工最低薪資為92萬/月。

各區企業支付已接受訓練員工之薪資須高於該區最低薪資至少7%。

越南政府公告自明(2009)年1月1日起外資企業勞工適用最低薪資額之規定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政府網址2008.10.14


越南政府頃於本(2008)年10月10日發布第111/2008/ND-CP號函,公告調升越南外國組織、機關、外資企業及外籍人士僱用越南勞工之最低薪資額規定如下:

第1條:越南外國組織、機關、外資企業及外籍人士(以下簡稱為企業)僱用於一般職場條件下,而從事最簡易操作項目越南勞工給付之地區(如附件)最低薪資額,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執行如次:
1. 第一地區營運企業適用之月薪資額為120萬越盾。
2. 第二地區營運企業適用之月薪資額為108萬越盾。
3. 第三地區營運企業適用之月薪資額為95萬越盾。
4. 第四地區營運企業適用之月薪資額為92萬越盾。

第2條:
1. 本公告第1條規範最低薪資額,係作為依勞工法令規定權責的企業編擬及公布勞動合約薪資額、各種津貼、薪資表、薪資梯級表及執行其他規定制度之計算依據。
2. 給付經受訓勞工(含企業逕自訓練勞工)薪資額,應至少高出本公告第1條規定地區最低薪資額之7%。
3. 鼓勵企業給付高出本公告第1 條規定之地區最低薪資額。
4. 企業依據本公告第1條規定地區最低薪資額,對勞動合約上所列薪資額作適合之調整。

第3 條:
1.本公告第1條規定地區最低薪資額,按各個時期經濟成長額度、生活消費指數及勞工供求情況予以調整。
2.越南勞動部於徵詢越南總工會、雇主、及相關部會意見後,提報政府調整本公告第1 條規定的最低薪資額,

第4條:
本公告自2009年1月1日生效,並取代政府2007年11月16日第168/2007/ND-CP公告外國組織、機關、外資企業及外籍人士僱用越南勞工最低薪資額規定。

第5條:
各部會、部級機關,機機首長及中央直轄市及省長負責執行本公告。
地區勞工最低薪資額清單

第一區:
1.河內市轄屬郡區及河東市
2.胡市轄屬郡區

第二區:
1. 河內市轄屬嘉林、東英、蓄山、清馳、慈廉、常信、懷德、丹鳯、石室、國威縣及山西市
2. 胡市轄屬各縣區
3. 海防市轄屬郡區、水原及安陽縣區
4. 峴港市轄屬郡縣區
5. 芹苴市轄屬寧橋及平水郡區
6. 廣寧省夏龍市
7. 同奈省轄屬邊和市、隆慶市、及轄屬仁澤、隆城、永久及盞泵縣區
8. 平陽省土龍木市、轄屬順安、逸安、濱葛、新淵縣區
9. 巴地頭頓省頭頓市及轄屬新城縣區

第三區:
1. 各省直轄市(第二區所列省轄市除外)
2. 河內市轄屬其他縣區
3. 北寧省北寧市、慈山市、及轄屬桂武、仙攸及安豐縣區
4. 北江省北江市、及轄屬越安及安勇縣區
5. 興安省興安市、及轄屬美豪、文林、文江及安美縣區
6. 海陽省海陽市及轄屬錦壤、南策、志靈、金城、及京門縣區
7. 永福省永安市及福安市
8. 海防省轄屬其他縣區
9. 廣寧省孟街市、汪秘及錦譜市
10. 林同省大勒市及保祿市
11. 慶和省芽莊市及金蘭灣市
12. 西寧省轄屬展鵬縣區
13. 平陽省轄屬其他縣區
14. 同奈省轄屬其他縣區
15. 隆安省新安市、轄屬德和、濱瀝及芹玉縣區
16. 芹苴市轄屬其他郡縣區
17. 巴地頭頓省巴地市、轄屬周德縣、隆田、紅土(DAT DO)及川 木縣區

第四區:
剩餘其他地區

越南計畫投資部建議政府提報國會修訂企業法,允許展延外資企業重辦登記至明(2009)年6月30日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資料來源及時間: 越南投資報2008.10.22


越南計畫投資部頃以第6277/TTr-BKH號函,建議政府提報國會及國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允許展延外資企業辦理重新重登記期限1年,而若獲得國會通過時,該等企業申辦重登記期限將延至明(2009)年6月30日前止。

越南企業法及政府第101/2006/ND-CP號公告企業法若干條文施行細則,曾規定外資企業應於該法生效起的2年期內,重新辦理企業之登記、轉換、或換發新投資執照之手續,若該規定能展延至明年6月30日時,將提供更多順利條件予外資企業,可申辦重新登記,以增列或變更其投資經營目及加簽投資計畫案執行時間。截至本年6月30日止,越南有430家外資企業辦理重新登記,佔越南全國外資企業總家數之6.6%。

6/24/2008

外國人在越南工作必須取得許可

資料來源及時間:Vietnam News
越南勞動部於本(2008)年6月9日發布第08/2008/TT-BLDTBXH號公告,外國人須有工作許可證及職業證書方可在越南工作,並將自本年6月25日生效,以利於外籍職員之管理工作,且吸引更多優秀外國籍人員前往越南工作。據新發布之公告稱,外國職員須提交簡歷表、體檢表及職業證書影本等就業資料予雇主,外國職員從事手工藝業,但未有職業執照者,須說明其從事該產業5年以上所取得之經驗。另外國運動員須提交過去服務球隊名單。

雇主與雇員須依據現行越南法規簽訂勞動合約。若外國職員在直轄省市連續工作10天以上或1年內工作30天以上,越南合作夥伴或外國非政府機構代表等雇主必須提供聘僱合法文件予當地勞動廳,且雇主至少在30天前應透過媒體說明聘用人數、工作要求、就業文件、薪資及工作環境。

3/21/2008

西貢解放日報-電子報!! 全世界都能看得到華文越南報了!!




西貢解放日報網址:http://www.saigongiaiphong.vn/epaper/FrontPage.aspx?ed=23

嗯!在台灣也可以看的到解放日報,也不用再花錢買了!!

2/25/2008

越南勞動部草擬失業保險規定,其中規定雇主須代勞工繳交相當其薪資之1%失業保險費及勞工逕繳1%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2月19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2月19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電子報2008.2.15

據越南勞動部表示,越南自轉型邁向市場經濟體制運作且加入地區及國際組織後,雖然越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惟失業卻係政府最難處理及甚緊迫的問題,越南平均每年有約110萬至120萬人口的適齡勞動新人口,但社會接受渠等就業仍甚有限。另由於越南邁向現代化及工業化,而政府革新及重組國營企業,將有不少勞工喪失工作,影響社會秩序生活問題,而若勞工能領取失業保險補助金時,將可穩定其生活,及協助渠等參加職訓,俾早日適用新工作環境,爰該部業編擬失業保險規定共8章49條,並規定自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規定凡任職政府機關、政治社會職業組織、合作社、經營個體戶及在越南活動的外籍人士、組織及機關,而具無期限或從12個月至36個月期限勞動合約的越籍公民,均係適用參加失業保險之對象。

該草案亦訂定失業保險金的來源,包括雇主為其勞工繳交相當月薪資額之1%失業保險費,勞工亦須繳交1%,另政府亦從國家預算撥出該相應1%之補助。

該草案亦規定享受失業保險補助的條件如下:
一、 勞工須在喪失工作或依勞動法規定終止勞動合約前24個月期內而已繳交有12個以上失業險費者;
二、 有備文申請享受失業保險補助金者;
三、 已向失業保險組織辦理失業註冊後15 天而仍未予就業者。

享受失業保險補助額度為相當勞工喪失工作前6個月繳交失業保險費之平均月薪資額的60%為之,並將按其所繳交月數而訂定享受之期限如下:
一、繳交滿12個月至36個月以下者,享受3個月;
二、繳交滿36個月至72個月以下者,為6個月;
三、繳交滿72個月至144個月以下者,為9個月;
四、滿144個月者,為12個月。

越南政府公告對緩繳或不繳交勞工社會保險費的雇主,將被強制從銀行帳戶撥繳之措施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2月21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2月21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貿易資訊中心網頁2008.2.21

越南勞動部、財政部及國家央行頃發布第03/2008/TTLT-BLDTBXH-BTC-NHNN號聯席公告,對緩繳或不繳交勞工社會保險費的雇主,將被強制從銀行帳戶撥繳(含衍生之利息)措施之規定,依此自簽發書面處分決定起的30天內而雇主仍不執行繳交或補交勞工社會保險費時,各省市勞動廳清查官將建議政府相關權責機關採取強制自雇主銀行帳戶撥繳的措施,權責機關自接獲清查官書面建議的最多3 個工作天內,執行審查案情後簽發強制繳交社會保險費的書面決定,同時要求銀行提供雇主帳戶號碼及現存金額等資訊。

當雇主接到該書面決定起的5 天內而仍不願執行時,銀行負責從雇主帳戶撥款轉入社會保險機關帳戶。

當雇主帳戶存款不足或並無存款以強制執行撥轉時,銀行除將該帳戶現有存款轉移予社會保險機關外,將報請原簽發強制撥款的權責機關採取其他措施,以悉數追收相關餘款。

2/15/2008

越南財政部研議減少營業所得稅

作者:駐 越 南 代 表 處 經 濟 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2月14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2月1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Vietnam News

越南財政部刻正研議將營業所得稅率自目前之28%調降至25%,並自明年開始實施。

另越南財政部亦擬同意企業以稅前盈餘的10%抵減科技相關投資,其中又將自高科技園區企業優先實施。此外,從事高科技、培訓與教育、醫療、文化與藝術、體育、環保等方面之企業將可適用前4年免稅,之後15年與9年分別享有10%及12.5%之優惠營所稅率。

對於在貧瘠地區投資之企業,則適用10年享有20%稅率之優惠。再者,越南財政部亦考慮降低土地出租及轉讓之所得稅率,藉以留住投資者,並吸引資金至重點產業。

同時越南財政部亦檢討改善現行附加價值稅率,擬將現行之5%,改為依項目別而有0%、5%、10%等三種不同之稅率。例如:機械之附加價值稅率將從5% 調高到10%,國際運輸貨物及衍生性金融商品則不須繳增值稅。

越南財政部已將其修正草案刊載於www.mof.gov.vn以徵詢國民之意見,而越南國會亦將於今年年底討論此草案。

個人或組織參加非法罷工,將被罰款3個月薪資

作者:駐 越 南 代 表 處 經 濟 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2月4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2月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及Vietnam News

本(2008)年1月30日越南政府發佈第11/2008/ND-CP號議定,就個人或組織參加非法罷工造成雇主損失時之賠償義務規定略示,個人或組織參加之罷工被法院依越南勞動法宣判為非法,則需繳付罰款予雇主,作為賠償款項,其最大罰款額度為3個月薪資,賠償期限自法院宣判生效日起1年內。個人或組織可以現金、貨品及勞力賠償雇主。

同日越南政府另發佈越南勞動法第176條施行細則之第12/2008/ND-CP號議定,規定個人或組織參加非法罷工造成雇主損失,必須賠償雇主;發生罷工而影響國家經濟及公共利益者,將被禁止。


新發佈之法規生效,有助於協調僱主及勞工關係,防止罷工。越南權責機關將加強宣傳相關規定,開辦主管單位之訓練課程,讓主管單位、業者及勞工更瞭解勞動法及相關規定。

越南政府頒布暫緩和停止罷工的有關規定

南經濟時報2月1日報道,越南政府2008年1月30日頒布第12号決定,對越南《勞動法》第176條關于暫緩與停止罷工和解決勞動者集體權益的規定作了具體規定和解釋。

根據上述決定,嚴重危及國民經濟基礎和公共利益的五種罷工須暫緩和停止:
一、罷工時間為越南《勞動法》規定的全國公休日;
二、罷工地點為國家正在舉辦國際會議的所在地(各省屬市區縣);
三、在提供公共服務產品的企業罷工3日以上,對所在省市區縣的人民生活和健康構成危害;
四、在國家重點工程施工中舉行罷工;
五、在所在地因發生自然災害和疫情而出現緊急情況舉行罷工。

上述決定還規定,罷工所在地省長在接到越南政府總理關于暫緩或停止罷工的決定後一小時內,須公告基層工會執委會或工人代表以及資方,并組織落實總理決定。

決定規定,罷工暫緩期限最多不得超過50天;停止罷工的期限最多不得超過60天。

2/04/2008

越南政府公告經法院宣判為違法罷工而造成雇主損害者,應依法規定償付!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7年02月4日
更新日期:民國97年02月4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勞動人報2008.2.1

越南政府業於本(2008)年1月31日發布第11/2008/ND-CP號函,公告組織及個人經法院宣判為違法罷工而造成雇主損害之償付責任、額度及形式之規定。

依該公告,償付之損害額度將按實際物質損失認定為之,並以款項、實物或執行某項操作進行補償。自法院宣判罷工不合法生效起的要求償付期規定為1 年。

應償付非法罷工之損失,係指因產生罷工而須中止生產經營對企業資產所造成之直接損害項目。參與非法罷工勞工之最多償付額度,將不超過其罷工日前續勞動合約上所列薪俸及工資的3個月金額為準。

另該公告亦規定領導舉行非合法罷工的基層工會組織,應動用其組織資產活動經費執行補償,對造成雇主損害之參與非法罷工的集體勞工代表及勞工,亦應按其造成個別損害執行相應之補償,雇主可在勞工薪資中扣除其彌補之損失,惟每次扣除以不超過其薪資額之30%額度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