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經濟時報 2009.08.10
據越南工商部杜次長友豪(DO HUU HAO)頃於本(2009)年8月9日表示,該部將提報政府審核有關調降日間上午尖峰時間電費調降20%之方案,一旦獲准時,將對使用110KV電壓以下而採用1班制作業生產(從上午7時至下午5時)的廠商(約5萬6,000家)受惠。此方案執行比較簡單,僅需在發票上直接扣除其電費,而不需從按電錶用電計價。
該部又續告, 經考察採1班制運作的15-17%廠商結果顯示,用電費多支付約20%,惟僅增加其生產成本之1%,而採用2班制或3班制生產的廠商用電費,僅漲10%。該部亦解釋因採2班及3班制生產的時間有部分為離峰時間,在離峰時間計價價格降低,而對渠等造成影響不大。
前列方案若獲得越南總理通過時,該部將發布相關施行辦法,俾在本年9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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