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及時間:Vietnam News, 2009.5.11
越南阮總理晉勇要求勞動部及各相關部門提出建議以修改涉及外籍勞工等條例。
據勞動部就業司黎副司長光中(Le Quang Trung)表示,雇用沒有工作許可證之外籍勞工之廠商將遭告誡,若繼續違反則須罰款。
據越南勞動部阮副部長清和(Nguyen Thanh Hoa)告稱,越南目前估計有1萬5,000外籍人士使用旅遊簽證前來越南工作,其中多數勞工來自各亞洲國家。
越南目前不允許沒有工作許可證或技術證之外國人在越南工作。而多數建築行業、承包商及投資者仍違反該規定。據勞動部數據顯示,越南目前約有5萬外籍勞工,來自40多個國家,其中之30%已使用旅遊簽證前往越南工作(相應1萬5000人)。
據越南河內市一家建築公司某職員透露,該公司去(2008)年與一家中國公司合作。據雙方合約內容規定,中國公司將派工程師及其他工人前來越南工作,惟迄今該越商未取得中國員工之工作許可證,而目前已有40位元中國工程師使用旅遊簽證前來越南工作。
阮總理另表示,越南第34/2008/ND-CP號決議指出,外籍人士前來越南工作需符合健康合格、具備越南機關簽發之工作許可證及年齡至少為18嵗,可從事的工作包括醫療、醫藥、教育及職業培訓等行業之管理、經理及職工等。
在越南工作3個月以下之外國人則不須申請工作許可證,惟須具備技術證明及至少5年工作經驗證明。
阮總理續表示,越南正迅速發展過程中,許多關鍵問題需要解決包括進口過時之機器設備、技術及外籍勞工增加等。另阮總理要求各機關本年6月底前向政府報告違反勞動法相關情形。
阮總理亦要求越南計劃暨投資部加強吸收外資,同時調整外商投資相關規則以避免外資案使用過時的設備及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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