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2009

越南政府自本(2009)年1月1日起的5 年期內,允准外籍人士試辦購買越南房屋,惟外籍人士購買意願不高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8年02月2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 越南勞動人報2009.1.31

據南韓Good Morning韓越雙語雜誌主編Mr. Kim Kyu表示,越南政府自本(2009)年1月1日起的5 年期內,業允准外籍人士執行購置越南房屋之試辦,雖經1個月實施,外籍人士購置越南房屋仍產生諸多障礙如下:
一、 越南高級公寓售價仍甚高,目前胡市每間房屋價格至少從10萬至50萬美元,甚至高達數百萬美元,若購置廉價的房屋,則人身財產安全及語言障礙係外籍人士深感顧慮的問題,另購置房屋後申請產權狀的行政手續,亦造成購買人產生疑慮的心理。
二、 另越南政府允准購置房屋的外籍人士,須具備與越南人結婚、或在越南有投資經營活動或對越南有特殊貢獻而取得越國家主席或總理頒發獎狀等條件,特別的是外籍人士購置越南房屋的所有期限亦僅為50年,對購買人產生不利心理,因越南政策未來有可能隨時繼續變更。
三、 越南銀行至今仍尚未對購置越南房屋的外籍人士提供融資措施,尤其是從商的外籍人士,因須支付大筆金額購買房屋,將影響渠等經營活動資金之周轉,爰有真正需求房屋的外國人,亦不在此時購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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