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8年02月13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胡市勞動人報2009.2.13
胡市政府頃發布加強管理轄區入境、居停留及受僱的外籍人士之指示,依此胡市公安將加強檢查及處罰非法入境、居停留而不申報及違反居住法規定的外籍人士。
另胡市政府亦責成該市社會榮軍勞動廳簽發工作許可証予轄區的外籍勞工,處置不依法規定申辦僱用外籍勞工工作証的企業(雇主),同時當發現非法入境及居停留的外籍人士時,應及時通知並與公安單位配合處置。
此外,胡市政府將提報公安部審核,授權該市公安廳長對違反越南法律的外籍人士,採驅逐出境之行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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