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2009

越南政府公告自2009年3月1日起免徵收貨品原產地証明書核發規費

作者:駐胡市辦事處商務組 
公布日期:民國98年02月25日

資料來源及時間:越南政府網頁2009.2.25

越南政府總理於本(2009)年2月18日與各部會召開有關研擬推動政府擴大需求、協助及擔保廠商融資以維持企業生產及確保勞工就業政策會議中,業應允越南工商部、財政部及越南成衣紡織集團有關不徵收貨品原產地証明書(C/O)簽發規費之建議,此可視為越南政府為協助廠商加強出口貨品及降低業者生產成本採取的措施

為此,越南總理府已於本(2009)年2月23日發布第1131/VPCP-KTTH號指示自本年3月1日起將免收取廠商出口貨品申請C/O簽發之規費

目前越南商工總會核發每份C/O核發規費為5萬越盾(約2.86美元),重核發每份規費為1萬越盾(約0.57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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